关于报送2026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的通知

时间:2026-04-07作者:编辑:审核:阅读:213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(校人字〔20244号)》以下简称管理办法,现将2026年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.拟于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人员(含同等学力)须符合管理办法中的申请条件。

2.教职工(事业编制、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、校聘派遣)申请在职攻读学位必须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,申请报考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或所在岗位相适应。

3.申请人截止至20251231日已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三年,在校工作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,且近三年(202320242025)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,结合单位教职工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,做好2026年本单位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计划职能部处统一从机关党委申报。除专任教师岗位,其他各类人员在职攻读学位实行限额制。

1.个人申请。符合要求的教职工,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》(附件1

2.二级单位审核。各二级单位应根据教职工攻读学位的条件,优先选派工作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;审核个人申请表,填报2026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汇总》(附件2并报送相关材料

3.学校审批。学校结合事业发展需要、岗位要求及申请人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,对各单位提交的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进行审批,择优推荐。

4.签订协议。经学校审批并考取在职研究生人员须及时与学校签订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攻读学位协议书》

工作要求

1.请各单位于2026417下班报送申请表(附件1和汇总表(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。纸质版交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26室,电子版发送至fzypyb@nuaa.edu.cn

2.2025年取得高一级学历(位)的教职工尽快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28办理备案手续并在人事系统个人资料模块申请新增教育经历

联系方式

1.在职攻读学位事项

联系人:老师     联系电话:84897050

2.学历(位)备案事项

联系人:老师     联系电话:84896762

 

附件1: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.doc

附件2:2026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汇总表.xls

 

 

人力资源部/党委教师工作部

20264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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